(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
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崇左市大新县、天等县
建设规模:广西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位于广西省南宁市和崇左市境内,是广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苍梧(龙眼咀)至硕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西省西南部的重要通道。路线起点位于南宁市隆安县南部那桐镇北5公里,与G075线相接,经隆安县乔建镇南、大新县昌明乡北、天等县小山乡南、龙茗镇南至崇左市天等县福新乡康苗村与崇靖高速相连。拟建项目路线由主线和连接线组成,总长124.192km。其中主线107.839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7m,设计速度120km/h;连接线包括龙虎山连接线和大新连接线,其中龙虎山连接线全长9.568km,为二级公路,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大新连接线全长6.785km,为一级公路,路基宽25.5m,设计速度80km/h。拟建工程主线共设隧道22533/53座、桥梁21512/63座、涵洞239道,互通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21处、通道88道、天桥19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6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40.755亿元。计划工期4年。
建设单位: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38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66处,其中学校8处,卫生院2处,村庄及居民点56处。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右江、乔建河(又称渌水江)、龙门河、桃城河、黎亮河、乔苗水库、定浓中水库和岜梨水库。拟建工程穿越隆安华侨管理区饮用水源地远期规划的二级保护区,穿越大新县境内的乔苗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规划中龙门乡那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拟建工程穿越隆安县境内规划中的那桐镇嗼荷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乔建镇慕垦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屏山乡咘头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屏山乡雅梨村布学泉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拟建工程穿越天等县黎亮村布堪水源地二级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广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隆安县新团黑叶猴自然保护区、广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生态环境:拟建工程施工期挖填方、占地等将破坏部分地表植被,但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明显降低。项目建设引起的阻隔效应对评价区野生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在采取桥梁、通道等措施后不会对评价区动物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填挖方施工、运输车辆、拌合站等导致的扬尘,采取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根据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TSP、PM10、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转对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较大,应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声屏障,并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农田农肥;施工废水需经隔油后引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的排水沟集中排放,服务区等服务设施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等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企图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穿越安华侨管理区饮用水源地远期规划的二级保护区(未批复)、乔苗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那桐镇嗼荷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未批复)、乔建镇慕垦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未批复)、屏山乡咘头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未批复)、屏山乡雅梨村布学泉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未批复)、黎亮村布堪水源地二级水源保护区(未批复)等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工程在穿越水源保护区的路段均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采用加强型防撞护墩或护栏,在进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等。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工程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④在降噪、抑尘等方面您推荐何种减缓污染的措施;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⑥您对本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隆硕高速公路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1-2398830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电话/传真:010-65299760-850
电子邮件:epc_moc@163.com
联系人:芮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隆硕高速公路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