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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抓紧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点领域项目

 来源:ppp服务平台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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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促进民间投资有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鸿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务院确定的200个对民企推介的项目,除了8月22日公开的民航领域17个项目外,其他183个项目,各地正在抓紧组织推介,这项工作将在近日完成。发改委也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同时常态化地对外进行项目推介,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此外,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与往年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国家发改委将对各地所有地级(含)以上的城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打分。今年年底前先对22个城市进行排名,为各地民企投资提供参考。

形成常态化的推介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期河南、山西、黑龙江加快公布了可供民企投资的项目清单。8月23日,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公布,涉及到17个拟吸引民间投资的项目,总投资额为1100亿元。这些项目包括重庆江南通用机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青海省贵德通用机场等。

欧鸿介绍,目前推介了民航领域的17个项目,其他183个项目也将很快进行推介。这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他要求,各地要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机制。在进行项目推介后,还要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公布的二十多个项目投资总额上千亿元,200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客观。相应地,也将对项目融资形成压力。“我们鼓励各地分类施策,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控股;对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采取混合所有制、联合投标体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欧鸿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8%,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投资5.5%的速度。同期,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3%,增速比基础设施投资高1.6个百分点,反映出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势头较好。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已中标PPP项目中,民营企业牵头或单独中标的项目约3800个,占比接近47%。韩志峰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重点选择回报机制清晰明确、合同规范、使用者付费为主的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据韩志峰介绍,很多地方民营企业民间投资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在个别地方和领域这些问题和困难可能还比较突出,制约了民间投资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质量效益的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营商环境欠佳。根据世界银行评估,2017年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78位,在全球只处在中等水平。

针对很多地方投资环境欠佳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提出将采取对营商环境打分的办法来促进各地改善投资服务工作。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巡视员郝雅风在上述新闻会上透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借鉴国际经验,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郝雅风介绍,下一步要加快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期,国务院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优化营商环境组组长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担任,主要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等。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刘慧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每个民企投资其实都有自己的判断。营商环境评价将反映出各地投资环境的好坏,由此成为民企重要的参考指标。

欧鸿还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后,国家发改委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且专门印发了《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督促各地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紧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点领域项目。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方、有关部门,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这些项目共200个。其中,8月22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已联合推介了民航领域的17个项目。其他183个项目,各地正在抓紧组织推介,这项工作将在近日完成。

二是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都要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机制。项目推介后,还要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们要求各地必须在每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半年和全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情况。国家发改委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是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会同涉及民间投资工作的主要部门和工商联,健全本地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民间投资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四是多措并举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当前,融资成本高、增信条件多、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求各地支持金融机构和政府各类信息平台加强合作,充分挖掘民营企业的纳税、社保等数据,开展“银税互动”等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

五是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参与PPP项目。PPP模式是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重要方式。国家发改委鼓励各地分类施策,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控股;对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采取混合所有制、联合投标体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

六是继续优化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国家发改委积极推动各地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破除隐性壁垒,营造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力度,督促地方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把项目守信履约情况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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